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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

2025-05-20 编辑: 李静

        近日,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区分中心窗口,市民梁先生在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陪同下,独自一人办完新房转移登记手续,他直言:“这样的申请模式方便了不少。”

        梁先生口中的“方便”,得益于威海推行的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改革,这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的又一举措。改革全面推行以来,已惠及业主3600余户。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指的是个人从房地产开发商处购房后第一次办理房产证。今年,我市在前期推行“交房即办证”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新模式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一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单方办理申请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提交了单方办理申请书的楼盘,购房人可以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必再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陪同办理。

        “以往,个人办理第一次房产证,必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本人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果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配合或是因经营不善倒闭等情况,购房者不仅办证周期会非常长,甚至会出现不能办证的风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推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改革,不仅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了便利,更重要的是有效解决了房地产开发主体失联、灭失等导致的办证难题,从机制上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