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让我们共同翻开这本法律巨著,深入学习其中的法条与精神,让民法典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要让民法典宣传“热”在基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推动和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让民法典“热”在基层、“热”在群众身边显得尤为重要。要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更好地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要抓好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一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多地在出台的文件中明确提出,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中,针对青少年的年龄阶段和日常生活特点,我们要紧紧抓住讲什么、怎么讲、谁来讲等关键问题,把民法典法治宣传做到生动鲜活、亲和力强、内容专业,变泛泛而谈为精准教育、变刻板灌输为灵活宣传,将民法典中的“法言法语”进行转换,真正让民法典走进青少年心里,此外,民法典实施对法治政府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民法典既为民事主体提供行为依据,也为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提供重要标尺。各级政府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普法工作总体安排,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
当我们在生活的点滴中践行民法典的理念,以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纠纷,以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时,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有序,法治的阳光也将照亮我们前行的每一步。(作者:荣成市委宣传部 张佳钰)
要让民法典宣传“热”在基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推动和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让民法典“热”在基层、“热”在群众身边显得尤为重要。要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更好地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要抓好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一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多地在出台的文件中明确提出,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中,针对青少年的年龄阶段和日常生活特点,我们要紧紧抓住讲什么、怎么讲、谁来讲等关键问题,把民法典法治宣传做到生动鲜活、亲和力强、内容专业,变泛泛而谈为精准教育、变刻板灌输为灵活宣传,将民法典中的“法言法语”进行转换,真正让民法典走进青少年心里,此外,民法典实施对法治政府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民法典既为民事主体提供行为依据,也为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提供重要标尺。各级政府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普法工作总体安排,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
当我们在生活的点滴中践行民法典的理念,以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纠纷,以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时,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有序,法治的阳光也将照亮我们前行的每一步。(作者:荣成市委宣传部 张佳钰)
来源:Hi威海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