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鉴定机构: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名册的公告》要求,2025年8月31日17:00时截止线上提交入册材料申请后,请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4日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现将受理纸质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材料
1.请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名册的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根据公告要求,纸质材料应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报送。
2.机构营业执照、章程、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职称证书、自购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租赁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近三年获得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表彰证明材料、兼职证明材料、党建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的原件,经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核验无误后当场退回。
3.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保情况,协同威海市社会保障事业中心进行统一核查,所有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二、受理地点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601室,请通过诉讼服务大厅安检通道进入。
三、受理时间及联系人电话
1.受理时间:
9月1日—9月4日
9:00—11:00
14:00—17:00
9月1日 机动车和价格类、保险公估类
9月2日 房地产、土体评估类及测量测绘类
9月3日 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类
9月4日 工程造价类及其他类专业机构
2.接收人及咨询电话:
李莉 电话:0631—5166613
王斌 电话:0631—5282393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1日
(来源:威海法院)
签审:张军涛
复审:孙美玲
编辑:于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