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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10点!威海第三批惠民消费券开抢!

2025-09-18 编辑: 郝暖

       金秋九月,秋风渐起,威海新一轮消费券也重磅来袭!9月19日上午10:00起,威海各区市惠民消费券准时开抢!大家可通过“建行生活”App或“云闪付”App领取第三批惠民消费券。在国庆、中秋“双节”到来之前,让我们一起持券“购”起来吧!

环翠区第三批惠民消费券
 
 

文登区第三批惠民消费券
 
  一、消费券投放时间
 
  文登区消费券分4轮发放:
  1.第一轮:9月19日上午10点发放。
  2.第二轮:9月26日上午10点发放。
  3.第三轮:10月3日上午10点发放。
  4.第四轮:10月10日上午10点发放。
 
  二、消费券设置及领取规则
 
  消费券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按照4:5:1的比例发放(如遇到小数点除不尽则补位到其他面值票券),额度用完活动即停止。
  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政府消费券(威海惠民消费券)”—“文登区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为最大方便用户参与活动,同一用户活动期间同一面值消费券均可领取、使用2张,第一次领取票券后在票券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本次用券次数将视为自动放弃,可在活动时间内第二次领取,每人仅有两次领取机会,在对应的领取票券有效期内有两次核销用券机会。如若因个人原因未在票券有效期内及时用券导致票券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领取、用券机会,票券将不再补发,票券有效期以票面显示为准。单用户单轮活动期间仅限领取、使用1张同一面值票券。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核销使用,即满100元可用一张20元消费券,满200元可用一张40元消费券,满500元可用一张100元消费券,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2.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家优惠以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家折扣(或优惠券)>惠民消费券。
  3.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不可用于购买预付卡,不可与家电、家装厨卫、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政府换新消费券叠加使用。严禁拆单、飞码交易、一人携带多个设备到店核销。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荣成市第三批惠民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


  荣成市惠民消费券第三批次分4轮发放:
  9月19日上午10时进行第一轮消费券发放;
  9月26日上午10时进行第二轮消费券发放;
  10月3日上午10时进行第三轮消费券发放;
  10月10日上午10时进行第四轮消费券发放。
 
  二、参加对象和条件
 
  1.面向荣成市范围内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居民以及途经当地的旅行者等)。
  2.核销商户面向在荣成市内注册的零售、餐饮、住宿商户(不含已参加家电、家装厨卫、电子产品、民政适老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商户)。
 
  三、消费券设置及领取规则
 
  1.消费券金额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
  2.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政府消费券(威海惠民消费券)”—“荣成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本次活动共分四轮发放,为最大方便用户参与活动,同一用户活动期间同一面值消费券均可领取、使用2张,第一次领取票券后在票券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本次用券次数将视为自动放弃,可在活动时间内第二次领取,每人仅有两次领取机会,在对应的领取票券有效期内有两次核销用券机会。如若因个人原因未在票券有效期内及时用券导致票券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领取、用券机会,票券将不再补发,票券有效期以票面显示为准。
  3.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不符合该条款即使领到消费券也无法使用)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成功领取消费券的用户,在参与活动商户核销券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云闪付”App需升级为最新版本。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荣成惠民消费券”,用户到店后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单笔交易满足优惠条件即可核销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允许拆单支付。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商品不在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单笔支付满足优惠门槛可核销1张消费券,多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2.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户优惠以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户折扣(或优惠券)>惠民消费券。
  3.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7个自然日),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不可用于购买储值卡。严禁拆单、飞码交易、一人携带多个设备到店核销。
  5.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一次性全额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24小时内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优惠券已过有效期或在优惠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发生退货,此时不返还优惠券。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优惠券。
  咨询电话:荣成市商务局7582887(政策咨询)
  银联商务:18563193710(消费券核销咨询)
  银联云闪付:95516(付款立减咨询电话)

乳山市第三批惠民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9月19日上午10:00开始发放消费券。
 
  二、领券方式
 
  下载“云闪付”App,实名认证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威海惠民消费券”“乳山市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三、使用方法
 
  消费券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
  每人限领取购物、住宿、餐饮不同面值消费券各1张,消费券设置有效期7天,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不予补发。成功领取消费券的用户,核销券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云闪付”App需升级为最新版本,并告知参与活动商户收银员使用“乳山市惠民消费券”。
  参加消费券活动商户名单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公示。
 
高区第三批惠民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

  9月19日—10月16日,每天上午10:00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核销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23:59:59)
 
  二、领域及面值
 
  在零售、餐饮、住宿三个领域,发放面值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消费券。
 
  三、领取方法
 
  登录“建行生活”App首页—“精选推荐”“本地优惠”—“威海高区第三批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从活动首日开始,每7天为一周期,本批活动共分4个周期,同一用户在每周期内可领取不同面值的消费券各1张)
 

  (注意:领取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建行生活”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
 
  四、查询方式
 
  用户领取成功后,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询券状态。同时可在“消费券”—“适用门店”中查询高区可使用商户名单。(活动期间商户名单持续更新)
 
  五、注意事项
 
  请提前下载安装“建行生活”App并按流程注册和绑定。消费券仅适用于用户本人到店消费使用,不支持远程下单核券,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单笔交易满足优惠条件即可核销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允许拆单支付,单笔支付满足优惠门槛可核销1张消费券,多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核销时不得使用图片或截图方式进行核销,不得持多部手机或切换登录不同账号进行大批量扫码核销。消费券不可充值、提现、拆分、退补、转赠或转让他人,不得用于会员卡、储值卡等相同性质的卡券的购买或充值,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消费券设置有效期7天,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逾期自动作废。
  (参与家电、家装厨卫产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电动自行车等享受国家、省市补贴政策的商品不在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内)
  特别提醒: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虚假交易、倒买倒卖以及刷单套现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具体规则可在“建行生活”App消费券活动细则页面中查看。
  高区商务局咨询电话:5670067
  建行消费券客服电话:5680138(24小时)
 
经区第三批惠民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从9月19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10:00发放,共发放169万元。
 
  二、消费券设置及领取规则
 
  1.消费券金额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
 

  2.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政府消费券(威海惠民消费券)”—“经开区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为最大方便用户参与活动,同一用户活动期间同一面值消费券均可领取、使用2张,第一次领取票券后在票券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本次用券次数将视为自动放弃,可在活动时间内第二次领取,每人仅有两次领取机会,在对应的领取票券有效期内有两次核销用券机会。如若因个人原因未在票券有效期内及时用券导致票券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领取、用券机会,票券将不再补发,票券有效期以票面显示为准。
  3.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不符合该条款即使领到消费券也无法使用)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成功领取消费券的用户,在参与活动商户核销券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云闪付”App需升级为最新版本。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经开区惠民消费券”,用户到店后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单笔交易满足优惠条件即可核销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允许拆单支付。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商品不在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单笔支付满足优惠门槛可核销1张消费券,多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单用户单日仅限领取、使用1张同一面值票券。
  2.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户优惠以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户折扣(或优惠券)>惠民消费券。
  3.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3个自然日),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不可用于购买储值卡。严禁拆单、飞码交易、一人携带多个设备到店核销。
  5.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一次性全额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24小时内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优惠券已过有效期或在优惠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发生退货,此时不返还优惠券。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优惠券。参与商家名单
 
  咨询电话:
 
  经开区商务局:5987267(政策咨询)
  银联商务:18606317796(消费券核销咨询)
  银联云闪付:95516(付款立减咨询电话)
 
临港区第三批惠民消费券
 
  一、领取时间
 
  9月19日起,每日上午10:00准时发放,额度用完即止。
 
  二、领取规则
 
  通过“建行生活”App进行发放,活动期间同一用户不同面额消费券各限领取1张,最多可领取消费券3张,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不予补发,且不予再次抢券机会。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登录账号、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其他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情形,均视为统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三、领取、使用方法
 
  1.准备工作:
 
  下载安装“建行生活”App并进行实名注册。
  (1)扫描二维码,或直接在应用商店搜索、下载“建行生活”App
  (2)定位城市,绑定账号,开通钱包按照提示开通钱包,绑定银行卡(可以使用非建行卡),只有钱包开通成功才可以核销优惠券。
  ①打开“建行生活”App—点击左上角的定位切换到威海—点击我的—登录—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并注册。(注意:定位一定到威海地区,如在建行有银行卡的用途,手机号使用在建设银行预留手机号;没有建行卡的用户使用自己的手机号即可)
  ②点击我的—我的钱包—输入银行卡号(可使用非建行卡)—验证银行卡信息、面容采集—设置支付密码并验证手机号—绑定成功。
  (3)在好券中心或活动页面领取政府消费券活动优惠。
 
  2.优惠券核销:
 
  (1)线上买单方式:
 
  领取优惠券后,点击我的—优惠券—未使用—选择优惠券—适用门店—选择对应门店—点击买单—输入金额—点击确认—显示优惠券抵扣后金额—点击买单付款。
 
  (2)收款二维码收款方式:
 
  领取优惠券后,登录“建行生活”App,点击扫一扫,扫描商户的建行收款二维码—显示商户收款界面—输入金额—点击确认—显示优惠券抵扣后金额—点击买单付款。
 
  (3)家家悦门店使用方式:
 
  在家家悦用券时,需提前告知收银员要使用“威海临港区第三批惠民消费券”,并向收银员出示“建行生活”App首页里的付款码,提示收银员在其收银系统里勾选“106—悦支付”。(“106—悦支付”收款仅限家家悦门店商品消费使用,不得用于会员卡、储值卡等相同性质的卡券的购买或充值。使用付款码时默认会使用优惠力度最大的券,优惠力度相同时,优先使用最近到期的券。)
  参与国家、省市补贴政策的商品不在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消费券不可充值、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不得用于会员卡、储值卡等相同性质的卡券的购买或充值,消费券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到期后自动失效。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在有限期内使用劵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该劵可再次时候用,退款后的劵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等,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Hi威海客户端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