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启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的通告
根据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进展及资金争取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重启我市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地点
二、注意事项
1.具体补贴政策、标准及申请材料要求,详见《威海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2.在车辆报废顺序方面,首先应将车辆送往有资质的车辆报废厂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其次,赴所在区市车管所办理行驶证注销手续,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辆注销前,提前复印《机动车登记证书》);最后,赴所在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取得《道路营运车辆注销申请表》。除《机动车登记证书》外,报废相关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且《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日期应当包含在《道路运输证》记载的有效期之内。
3.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对公银行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不能提供经营者个人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填报要准确、完整,避免因出现错字、漏字及简称等情况导致后期无法打款。
特此通告。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4日
(来源:威海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