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5)鲁10执66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威海尚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何小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何小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威海尚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何小强,男,1985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高区东发亲情园小区25B406。
涉案标的:271119.45元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4个月
凡举报人提供未被本院掌握的财产线索,并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631—5200830(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20,下午2:00—5:00)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来源:威海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