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用人单位:
近日,我市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正式实施,为破解“学生放假、家长无休”的现实困境,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保障互促共进,现向全市各用人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落实休假制度,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聚焦职工实际需求,合理实施错峰休假
提前了解职工学龄子女情况,摸排职工休假需求,优先满足有中小学子女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申请。支持职工将带薪年休假灵活分段、拆分使用,与春秋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假期,实现错峰出行。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安排的应与职工充分沟通协商。
三、优化灵活用工机制,保障生产经营有序
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用工管理模式,采取弹性排班、调休补休、远程办公等人性化举措,通过内部人员调剂、短期互助等方式,解决职工休假期间临时性岗位空缺问题,统筹平衡生产经营秩序与职工休假权益。
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传递企业人文关怀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托职工活动中心、企业书屋等活动场地,在春秋假期间开设职工子女爱心托管班,提供临时看护等服务,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切实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归属感与幸福感。
让我们携手同心、同向发力,让广大职工既能安心履职尽责,也能从容陪伴子女,以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为建设更有温度、更具幸福感的城市贡献坚实力量!(来源:Hi威海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