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威海市博物馆文创开发水平,满足游客对博物馆文创产品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合作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文创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合作单位根据威海市博物馆授权的馆藏文物、特色展览、研究成果及自有知识产权(IP)等资源,进行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等活动,实现文创规范化运营,助力博物馆打造专属文创品牌。
文创商店运营合同暂定期限为3年,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
(一)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三)评审流程
(四)入选通知
1.威海市博物馆对意向单位因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而引起的费用概不负责。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拥有相关经营资质或许可,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在文创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推广方面有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能够独立完成文创产品的全链条运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信用,依法缴纳税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认同威海市博物馆的文化理念,愿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合作内容
1.文创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合作单位根据威海市博物馆授权的馆藏文物、特色展览、研究成果及自有知识产权(IP)等资源,进行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等活动,实现文创规范化运营,助力博物馆打造专属文创品牌。
2.文创商店运营管理。负责威海市博物馆及一战华工纪念馆两处文创商店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商品陈列销售、库存盘点、营销推广、售后服务等。
3.品牌建设与宣传。合作单位需协助威海市博物馆进行文创品牌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各类线上渠道以及“博博会”、展销会、文创比赛等线下活动进行宣传推广,提升文创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博物馆文创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合作期限
文创商店运营合同暂定期限为3年,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方式
请将《威海市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合作单位报名表》发送至威海市博物馆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须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将以下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寄送至威海市博物馆:
1.《威海市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合作单位报名表》
2.《威海市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合作单位报名承诺书》
3.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纳税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4.近三年文创项目业绩、优秀产品案例等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设计方案、运营照片等);
5.合作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5日止。
(三)评审流程
报名截止后,威海市博物馆将组织专家评审团从资质审查、创新能力评估、市场潜力分析等多方面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遴选合作单位。
(四)入选通知
评审结束后,威海市博物馆将向入选单位发送书面通知,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开展后续的合作筹备、合同签订等事宜。
五、注意事项
1.威海市博物馆对意向单位因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而引起的费用概不负责。
2.意向单位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即被视为接纳本公告所有条件。
3.意向单位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合作详情,请致电威海市博物馆或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631-5316170
电子邮箱:wljbwg@wh.shandong.cn
六、公告附件
附件1:《威海市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合作单位报名表》
附件2:《威海市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合作单位报名承诺书》
威海市博物馆
2026年7月21日
(来源:文旅威海、威海市博物馆资讯)
(来源:文旅威海、威海市博物馆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