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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2025年威海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情况发布

2026-09-01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城市客户端
  Hi威海客户端讯9月1日9:0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伟,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侯立尧,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于晶,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科长黄子临,介绍2025年威海市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工作有关情况。


  2025年,威海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和助推高质量发展,以司法力量助力法治威海建设。
  行政审判基本情况
  一审诉讼案件收案数量同比增长。2025年,全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442件,审结429件,与2024年相比分别增加13.33%、6.19%。中院收案数同比上升,各基层法院中仅环翠法院收案数降低3.60%,其他法院均同比增加。
  涉诉主要管理领域总体保持稳定。2025年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管理领域较往年变化不大,主要集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城建、资源、交通、市场、民政以及卫生管理等方面。其中,收案前五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城建、资源、交通,合计310件,占收案总数的70.14%。
  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总量增加。2025年,全市法院受理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384件,审结386件,收案数、结案数分别比2024年减少21.95%和22.18%,主要涉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税务、卫生健康以及社保征缴等领域。结案方式中,裁定准予强制执行335件,不准许强制执行5件,不准许强制执行原因包括:送达程序违法、缺乏事实根据、证据不足、对同一事实进行重复处理。其中,裁定不准许强制执行的案件占全年审结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总数的比例较2024年下降1.5%。
  行政审判主要做法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质效显著提升。2025年6月,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成立威海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构建“1+1+N”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模式,形成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法院监督支持的调解机制,123起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当事人或行政机关上诉率下降7.5个百分点,1起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案例库,相关工作经验获最高法院转发。其中,乳山法院以民事争议为突破口,坚持审理协调并重,推动行民交叉案件实质化解,促成不动产登记、工伤认定等23起案件和解撤诉、历史拆迁补偿4起案件达成调解,涉案金额达218万元。荣成法院将化解关口前移至立案审核阶段,府院联动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解纷路径,审理阶段加大和解力度,动员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行政行为或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和解结案62件,诉讼案件撤诉率达40%。
  涉企纠纷化解全链条着力见效。全市法院坚持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并重,将实质化解争议贯穿涉企行政审判全过程,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审理涉企疑难复杂行政案件,针对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等问题,及时沟通反馈,促使行政机关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加大涉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力度。对工伤认定、行政补偿、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涉企案件,优先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推动行政争议与关联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例如,环翠法院针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涉企案件占比过半的特点,牵头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四方会谈”,促成纠纷和解并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文登法院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审理、快速化解、联动协调机制,坚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三是拓展司法服务深度与广度。立足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在涉企行政许可、行政登记、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的依法履行职责,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普法答疑等活动,精准对接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从源头防范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机制作用。自2021年《威海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5年保持100%。2025年全市审结的429起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均能出庭应诉、参与庭审。整体来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案件全覆盖,在缓和行政相对人抵触情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成效显著,同时为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协同发展。
  下一步,威海法院将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化行政审判职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巩固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强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衔接协同,全力助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同时,扎实开展强化涉企案件行政审判专项行动,精准回应威海标志性产业链布局优化和威海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构筑的司法需求,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威海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威海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制度创新、机制协同和能力建设,行政复议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争议化解精准高效,府院协同日益紧密,服务大局更加有力,获评“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实质化解争议经验获评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典型并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行政复议基本情况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大幅增长。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施行及体制改革落地见效,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显著增强。近三年,全市收案数量实现跨越式增长,从2023年的468件,到2024年的994件,再到2025年的1417件,年均增幅超过75%。与此同时,复议诉讼比持续攀升,达到3.2:1,创历史新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
  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下降明显。2025年,全市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为13.23%,同比下降15.65%,案结事了率连续三年稳定在90%以上。纠错率的大幅回落与群众满意度的稳步提升,充分表明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向好,行政复议“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能得到有效释放。
  行政复议案件类型有所变化。当前,行政复议案件类型逐步由传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加速向行政给付、行政补偿、行政履职等领域延伸,审查重心也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单一性审查拓展为“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是否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等全方位审查,从而更加贴合基层治理与民生关切。2025年,行政补偿、行政确认、政府信息公开及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多达430件,占比升至30.35%,充分体现了复议工作与群众法治需求的同频共振。
  行政复议主要做法
  坚持复议为民,主渠道建设更加通畅。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便民服务体系,在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官网公开申请指引、格式文本、办事流程等配套材料,方便群众随时查询、自主申办。统筹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矩阵,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综治中心设立专属复议窗口和企业监督联系点,推动服务下沉一线;线上依托掌上复议、爱山东等平台,实现群众2至3分钟快速提交申请,同步兼容现场办、邮寄办等多元渠道。文登区精准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创新推行全流程帮办阅卷服务,打通便民维权最后一公里。
  强化内部监督,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有错必纠,全年共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行政行为136件。针对程序瑕疵、证据不足、裁量失当等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风险提示函80余份,建立整改回访核查机制,形成“个案纠错、类案整改、全域规范”的治理闭环。深化府院协同共治,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岗位练兵、专题研讨13场,召开行政执法质效通报会15次,统一执法、复议、审判标准,有效破解标准不统一、裁量不规范等问题。
  聚焦实质化解,争议调处工作走深走实。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联合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调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挂牌设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创新打造“1+1+N”多元争议化解模式,推行“一窗受理、联调共治”,实现行政争议与关联民事争议一揽子化解。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审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规定》,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和争议化解责任。2025年,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37.34%,远超全省平均水平,超九成案件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实质性化解。荣成市、乳山市因地制宜探索协同调解、三阶调解特色机制,相关案例获评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首批典型案事例、全省十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典型案例。
  突出强基固本,全域复议体系日趋完善。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统一案件受理、文书制作、档案管理工作标准,迭代升级听证室、调解室、接待窗口等硬件设施,实现工作制度、办案流程、阵地建设全域标准化。强化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实施“复议赋能·域见深度”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实务培训、案卷评查、案例研讨等多元化方式,全方位提升一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业务履职能力。环翠区探索“行政复议+人工智能”智慧办案模式,实现文书智能生成与类案精准推送,入选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创新项目,相关经验被全省改革典型汇编收录。
  下一步,威海市司法局将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锚定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深化府院协同与行政行为溯源纠偏,健全风险预警、闭环整改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聚焦实体经济发展需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行政复议制度优势转化为市域治理效能,为平安威海、法治威海建设保驾护航。
  ★我市行政审判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威海法院坚持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核心目标,持续完善化解机制、搭建化解平台、拓宽化解路径,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质化解,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格局。
  健全行政争议协调联动机制。依据市依法治市办、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健全调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日常化沟通联络、长效化协调会商“三位一体”工作制度,将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等18项具体任务纳入协同清单,通过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动争议早预防、早化解。
  创新行政诉讼预警告知机制。2025年受理的442件一审行政诉讼,均在立案审查7日内向行政机关所在区县政府发送“威海法院行政诉讼告知函”,及时函告案件信息及相关风险隐患,推动更多纠纷在党委政府协调支持下妥善化解。2025年在政府统筹下,全市法院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纠纷100余件,相关经验做法获最高人民法院转发。
  搭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成立威海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打造1个中心统筹、1支专业队伍办案、N个相关部门协同的“1+1+N”联动调解模式,中心实行“先调后复、先调后诉、复诉联动”机制,选聘法学专家、退休法官、自身复议人员等专业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实现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萌芽。该中心2025年已成功化解行政诉讼案件108件、行政复议案件182件,衔接化解占比超65%,相关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转发推广。
  我市行政复议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新举措?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内部层级监督的重要制度,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威海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打出“畅通渠道、强化监督、主动服务”组合拳,打响“议威益和”服务品牌。
  畅通涉企争议解决“快车道”。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等便民举措,提供法律咨询657次,发放宣传资料760余份,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对涉企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推行“简案快审”,案件审限平均压缩40%;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听证率、专家咨询率双100%”,确保审理过程公开透明、结果专业公正。
  强化执法监督“硬约束”。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小过重罚、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广、审理强度深、对抗性弱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对涉企执法的监督力度,有效遏制执法的随意性,增强企业对政策执行的稳定预期。针对被纠错案件,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整改完善,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延伸法治服务“全链条”。出台《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全链条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主动前移服务端口,开展“复议进园区、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组织骨干力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听证观摩、政策解读、合规指导、风险预警等专题宣讲60余场,覆盖企业1200余家,累计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通过“送法上门”,帮助企业提前识别法律风险、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推动争议化解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有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推行涉企行政复议“五步工作法”,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作用,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跟踪问效,努力打造企业有感、市场认可、群众满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市目前正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司法机关对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有哪些建议?
  强化程序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行为既做到实体合法,又符合程序正当要求。提升调查取证能力。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原则,做到扎实取证、充分举证,重点提升在工伤认定、行政处罚、资源监管等领域的证据收集与审查能力。
  规范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意识,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有案不立、压案不办等问题,对法律法规明确赋权的管理事项做到主动介入、及时办理,切实以规范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维护政府公信力。
  践行诚信要求。对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等协议承诺事项做到有诺必践、有约必履,因客观情势确需变更承诺的应当依法协商补偿,积极主动参与涉市场主体的纠纷化解工作,打造政府守信践诺的良好形象,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投资信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升应诉质效。继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鼓励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着力提高正职负责人出庭比例,通过庭审复盘执法问题,健全问题发现与整改机制,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完善复议诉讼衔接。健全复议与诉讼衔接配合机制,避免程序空转,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尺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的作用,推动复议机关与法院常态化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协同研判疑难问题,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合力。(来源:威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