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任务。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就要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要加快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学科建设,把准学科建设方向,提高学科建设成效。
把握好几个基础性问题
作为一门打破原有学科区隔,突破西方民族理论局限,用自主性原创性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历史、解读中国实践、回答中国问题的学科,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基本构成应当包括中国自主的学科理论、学科知识、学科方法。
学科理论是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与核心,其首要任务是形成一套能够准确反映研究对象本质、具有自主性和解释力的核心概念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学科理论,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论等理论。
学科知识是自主知识体系的主体内容,回答的主要是“研究什么”“积累什么”的问题。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的学科知识,大体包括基础性知识与实践性知识两大板块。基础性知识板块,包括民族、中华民族、中华文明、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一统、“五个共同”、“四个与共”等一系列核心概念,以及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基础知识;实践性知识板块,主要涵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党的民族工作实践及其成果,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实践及其成果。
学科方法是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保障,决定着一门学科如何生产知识、检验知识。多学科方法的交叉整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学科方法的基本特点。需要注意的是,该方法不是各交叉学科各自的学科方法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主题上的简单相加或者并列,而是在体现交叉学科属性的前提下,通过不同学科方法的交叉运用,形成一套新的属于本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在这方面,当前的学科建设还面临较为艰巨的任务。
学科建设路径与着力点
第一,协同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应树立系统观念,统筹三大体系整体设计、一体推进,使中华民族共同体学成为有制度依托、有学理支撑、有话语表达的有机整体。
学科体系建设方面,要着眼于学科建制与人才培养,明确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方向、知识范围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别是设置科学合理的学科方向与课程体系。结合交叉学科设置的基本要求,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和方法、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层面,设置学科方向和学科领域,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学科框架。同时,加快教材体系建设,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为基础,逐步形成涵盖本、硕、博各层次的课程教材体系,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教学基础。
学术体系建设方面,应着眼于知识生产与理论创新,以“两个结合”为方法论遵循,深刻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构建兼具历史纵深与实践品格的学术体系。具体而言,要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把准研究方向,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形成、现实发展、当代建设等重大问题开展系统研究,产出高质量、原创性学术成果。要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通过有组织科研,汇聚多学科研究力量,形成协同攻关的学术网络。
话语体系建设方面,应着眼于概念表达与叙事能力建设,立足中国实践,提炼标识性概念、构建自主话语,增强学术话语的解释力与传播力,建设兼具理论原创性与国际传播力的自主话语体系,驳斥西方错误观点,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第二,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研究。
史料体系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学研究的根基,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话语建构提供坚实的历史依据。要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以“五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相”为叙事主线,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的经典范式。
话语体系建设应以史料体系为基础,凝练能够准确表达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历史的概念范畴,形成具有自主性、原创性的话语表达。
理论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结合”,系统回答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体论、认识论与方法论问题,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
第三,把握好学科性学术与问题性学术的关系。
学科性学术,指在既有学科边界内,遵循特定学科的范式、理论和方法展开知识生产活动,其知识积累服从学科自身的发展逻辑。问题性学术,指围绕特定现实问题,超越单一学科边界,整合多学科资源展开的研究活动,其知识生产以问题解决为旨归。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坚持问题导向,它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牵引,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形成相对独立的学科知识体系,实现问题研究与学科建设有机统一。准确把握这一属性,对于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选题应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和民族工作实践,建立科研选题与现实需求对接的机制,确保知识生产服务于实践需要。学术评价应统筹考虑学术贡献与实践贡献,既看重理论创新与学科积累,也看重咨政建言与实践成效。学科边界应当是开放而有弹性的,随着问题领域的拓展,不断吸收新的学科资源,在动态调整中保持学科生机与活力。(来源:“国家民委”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