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新区出台城市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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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4 07:30:00    来源: 威海日报·威海新闻网
近日,南海新区出台并施行《威海南海新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新区内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市容环境整洁。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王文文 通讯员 刘昌勇)近日,南海新区出台并施行《威海南海新区城市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新区内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市容环境整洁。

    《办法》规定,城市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两部分,由南海新区建设局负责垃圾的管理工作。居民、餐饮商贸、施工单位等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投放到指定场所,由环卫保洁单位统一收集、运输,实行有偿服务,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则由产生单位、个人负责清运,如果委托环卫保洁单位清运,则按照国家、省规定的相关标准收费。每日19时后至次日8时前,垃圾车按照规定路线运输建筑垃圾和从垃圾站向外运输生活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置,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要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并交纳处理费。

    “南海新区已成立金海环卫、高岛环卫两家环卫保洁单位,配齐了垃圾清运车辆和人员,实现垃圾清运全覆盖。”南海新区建设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办法》已下发到区内各居委会和建筑单位,近期还将组织全面检查活动,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管理办法落实到位。

来源: 威海日报·威海新闻网
编辑: 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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