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万名低收入群众获价格临时补贴
威海新闻网2月3日讯 (记者 李森 通讯员 兰红玲) 2月2日,市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统计,全市约6.8万名低收入群众将因此受益。
据了解,根据原威海市物价局等七部门有关规定,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经测算,应对2018年12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每人20元的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此次发放临时补贴,全市约6.8万名低收入群众因此受益。这是继2018年10月我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后,我市再次为全市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日报
编辑:
刘思冰
相关热词搜索:
![]() |
搜索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