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威海分行厘清责任清单 增强党风廉政监督实效
今年以来,工行威海分行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在督促、检查、受理信访、核查、建议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确保增强派驻纪检组监督实效。
一、督促。督促支行班子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制订责任清单;督促支行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支行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检查。通过检查支行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行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对执行班子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支行管理的干部和后备人选的党风廉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检查支行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方面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行班子及其成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等方面问题,对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进行监督。
三、受理。该行受理被派驻支行信访举报、控告申诉,对收到反映支行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向分行纪委报告;受理支行党支部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核查。该行初核、调查被派驻支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经分行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支行班子及成员的问题线索;根据纪委安排,参与调查支行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初步核实反映支行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上述人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或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五、建议。该行在核实结果后提出问责建议。对支行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或者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分行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支行中层管理人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被派驻支行提出问责建议;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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