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调整
威海新闻网7月31日讯(记者 李森 通讯员 张艳)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鼓励错峰充电、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成本,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市已从7月26日起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
其中,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65元/千瓦时;充电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同时要求充电设施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充电电价和充电服务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日报
编辑:
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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