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企业获补助资金599万余元
威海新闻网8月1日讯(记者 仲艳楠 通讯员 宋雨轩)记者从临港区科技金融办获悉,日前,临港区山东格美钨钼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获得2019年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599.2万元。
据悉,这19家受补助的企业均在临港区内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并且已经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按规定完成了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根据企业的不同条件,享受的补助标准也有所不同。其中,符合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符合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临港区科技金融办工作人员介绍,补助资金用于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获得补助的企业应对该资金及其发生的支出进行单独核算,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编辑:
谭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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