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通报4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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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16:40:01    来源: Hi威海客户端
近期荣成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遵纪守法,近期荣成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典型问题。
  俚岛镇原残联理事长张宗保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10月5日,张宗保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停放在路边的他人车辆相撞,致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张宗保逃离现场,同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张宗保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荣成市人民法院判决张宗保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荣成市纪委监委给予张宗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荣成市交通运输局人和交通所原科员王喜山醉酒驾驶问题
  2018年11月1日,王喜山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超速行驶,与行人相撞,导致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喜山驾车逃离现场。荣成市人民法院判决王喜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荣成市纪委监委给予王喜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石岛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孙海勇醉酒驾驶问题
  2019年4月29日,孙海勇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正在施工的手推式热熔划线机相撞。事故发生后,孙海勇驾车逃离现场,随后被荣成市公安机关查获归案。荣成市纪委给予孙海勇开除党籍处分。
  荣成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苏昭贵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11月12日,苏昭贵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石岛管理区被交警查获。荣成市公安局给予苏昭贵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荣成市纪委给予苏昭贵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关于酒驾醉驾问题,各级都三令五申强调,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侥幸心理严重,纪法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严重缺失,不但个人受到党纪和国法的严惩,更对家庭和组织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教训十分深刻,后果极其惨痛。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务必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党员干部之间要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及时告诫、相互监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践行“严管厚爱”的理念,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特别是要强化8小时以外的行为约束,做到警钟长鸣、经常提醒。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凡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要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新闻媒体要常态化宣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共同营造安全文明驾驶的浓厚氛围。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绝不姑息放纵,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来源:廉洁荣成)
来源: Hi威海客户端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城市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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