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再次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威海新闻网8月13日讯(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兰红玲)昨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继今年4月之后,近日我市再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2019年6月份全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价格指数的通报》,我市2019年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
8月12日,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为全市2019年6月份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简称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按照“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原则,此次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是: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发放2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每人发放13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发放43元。据初步统计,此次全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6万余元,将惠及6.6万余名低收入群众。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编辑:
谭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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