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人员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威海新闻网8月22日讯(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黄家龙)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支队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的通知》,规定我市消防救援人员自8月19日起,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据悉,用于识别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
持有以上证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可免费乘坐市内城市公共汽车、城乡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工具三类公共交通工具。
消防救援人员乘车时,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也可持有关证件到相关公交企业办理免费乘车卡,并自觉接受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驾乘人员、稽查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查验,禁止冒用、借用他人证件或免费乘车卡。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编辑:
谭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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