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医保局召开《阳光医保》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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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15:22:53    来源: 威海市医保局
12月10日下午2:30,威海市医保局举办《阳光医保》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海宁同志介绍了2019年市医保局在开展医保扶贫、提高特殊群体保障待遇、深化改革创新、优化经办服务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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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下午2:30,威海市医保局举办《阳光医保》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海宁同志介绍了2019年市医保局在开展医保扶贫、提高特殊群体保障待遇、深化改革创新、优化经办服务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今年以来,威海市医保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记医保部门的职责使命,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为主攻方向,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树亮点,年初承诺的11件惠民实事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对增进我市人民健康福祉发挥了积极的保障支撑作用,开启了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一、聚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扎实开展医保扶贫

(一)全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全面构建起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再救助“六重”保障体系,做到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补助比例不低于90%。今年以来,共为12251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66人次)困难人员减轻医疗负担8189.6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57万元)。

(二)提升筹资标准筑牢基本医保防线

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居民医保个人一档、二档筹资标准分别提高至450元、650元;财政补助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30元,高于省标准10元。

(三)落实倾斜政策筑牢大病保险防线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免除特药报销起付线,免收贫困人口市域内治疗住院押金。

(四)强化托底功能筑牢医疗救助底线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合规自负费用给予不低于70%的救助;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五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70%给予再救助。

二、聚焦各类特殊群体,提高保障待遇水平

(一)填补残疾儿童保障政策空白

出台加强残疾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政策,将脑瘫、肢体残疾、孤独症、智力残疾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对达到规定康复训练时间的残疾儿童进行定额结算管理,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将视力、听力、言语残疾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预计年共减轻患者负担1700余万元。

(二)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待遇水平

取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慢性病治疗起付标准,参保患者在二级医疗机构治疗,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段提高10%,使用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由20%降至10%,预计年共减轻患者负担近1000万元。

(三)拓展苯丙酮尿酸症患者医疗救助内涵

将苯丙酮尿酸症患者治疗费用较高的特殊治疗食品费纳入救助范围,对17岁及以下患者按75%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含市妇幼保健事业专项资金补助);18岁以上患者按7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2万元,预计年共减轻患者负担100余万元。

(四)加大唇腭裂患者保障力度

唇腭裂患者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唇裂、腭裂、唇腭裂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限价付费,出院时限价标准以下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予以报销,参保患者只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超出限价标准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五)扩大“两病”患者门诊保障范围

降低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享受门诊慢病待遇门槛,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待遇,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支付比例为60%,一个医疗年度内,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5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六)将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延伸到居民

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南海新区试点开展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累计缴纳我市医保五年以上并享受医保待遇、经鉴定为完全生活护理依赖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护理保险基金按照其护理形式实行差别化支付标准,居家护理为每人20元/日,护理服务机构集中护理为每人20元/日,护理服务机构医疗专护为每人100元/日,住院期间的日常照料为每人15元/日。

三、聚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化改革创新

(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护理、手术、中医类价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

(二)深化药械招采制度改革

6月份我市争取成为全省药械联合采购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公立医院药械采购联合体,开启了省内首例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四肢创伤固定类耗材价格降幅达到29.02%。

8月份、10月份分别参与了青-淄-烟-潍-威五市联盟两轮集中采购,5种药品及3大类普通耗材平均降价8%、60.93%。

11月份以来全力做好国家“4+7”药品集采试点扩围准备工作。12月1日,25种药品中选结果在我市全面落地,平均降价59%。

今年以来4轮药械集中招采年可节省医疗费用支出约8900万元。

(三)推进多元化支付方式

一是把更多救命救急好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将治疗癌症、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病的好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继续推动高值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双渠道”模式,不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范围,确保患者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二是试点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出台了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威海市中医院、荣成市中医院、孙家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家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试点,对符合住院条件且不需非治疗期间在院的以针灸治疗为主的病人,按照住院标准实行医保结算,进一步助力中医事业发展。

三是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系统谋划了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了阶段方案,在18家医院启动了试点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恶性肿瘤放疗日间治疗医保结算新方式。于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市有关医疗机构实施,取得了参保群众降负担、医保基金减支出的初步效果。

四、聚力最大化便民惠民,持续提升经办服务精致度

(一)全力打造医疗保障“5A”服务模式

搭建医保便民服务“网上商城”,开辟了网上大厅、自助服务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移动终端等多位一体的线上经办服务渠道,参保对象可通过任一渠道获取7×24小时的无缝隙、全天候服务,实现了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人民群众“零距离”享受医疗保障服务的目标。

(二)全面优化服务流程

围绕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最”目标,进行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实现了经办事项名称、经办方式、经办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三)积极推行系列惠民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机制。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费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即时结算,切实减轻了群众跑腿垫资的负担。

二是积极开展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工作。威海市作为山东省第二批医保电子凭证接入的试点地区,将于12月底实现申领试用,届时群众去药店买药或者去医院看病,打开手机刷医保二维码就能轻松完成支付,无需出示实体医保卡,将会享受到电子凭证的便捷、安全、高效服务。

三是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全市接入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达90家,开通省内社保卡“一卡通行”的医药机构300余家,有2家医院开通全省异地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工作,切实提高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便捷度。

四是优化居民普通门诊慢性病服务。居民普通门诊慢性病由每年办理一次缩短为每季度办理一次,贫困人口随报随办,待遇享受由次月改为次日。创新农村医保慢性病管理延伸服务工作,实现了参保居民足不出村就可拿药报销,打通了医疗保障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是积极服务“双招双引”工作。在市和各区市两级办事大厅专设优秀人才医保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对接并指导、协助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来源:威海市医保局)

来源: 威海市医保局
编辑: 仲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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