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企

威海出台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2020-02-07 编辑: 宋倩

      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从建立备案制度、完善防控体系、强化疫情核查、落实岗位疫情责任等方面,有序组织各工业企业安全复产复工。

      防疫在前,复产在后。在安全防控的大前提下,对拟复工复产企业,制定完善防疫方案和举措是复工复产的第一道安全关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拟复工复产企业,明确要求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建立健全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特别是要落实好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复工复产前,企业要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威人员等情况,待确认健康后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或疫情较重地区的职工暂缓返岗。

      厂区则需开展全面消毒,结合《威海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手册》有关要求,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和彻底消毒,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复工复产后,每天还应持续对所有场所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工作和作业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暂不使用中央空调。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同时,厂区内还应实行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并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安排人员 24 小时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疫情结束前,已复工复产的企业原则上不召开员工大会,尽量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说。

      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应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对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运输物资则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同时,持续强化内部车辆及驾乘人员疫情防控意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要落实好岗位防疫措施,进一步优化生产运行流程,尽最大可能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小单元,确保一个单元发生疫情,不影响其他单元。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给每名员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消除员工恐慌心理,提高科学防控意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签字上岗和“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针对返岗职工健康状况进行密切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一天至少检测两次,对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建议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也要做好防疫消毒和通风,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即将复产复工的企业,要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说,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职工,要立即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并按要求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病例的,企业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此外,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及时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设置临时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