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 4月1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一季度综合运用社保费减免等多项政策,累计为全市2.1万家企业减免社保费6亿元,通过降低费率减轻缴费负担1.5亿元,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近两成。
一季度以来,我市顶格执行国家相应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据统计,一季度为全市2.1万家企业减免社保费6亿元,预计6月份政策到期后将累计减免14.2亿元。在继续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至16%、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的政策上,我市一季度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1.5亿元,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5.8亿元。
我市还将继续执行允许企业缓缴、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保费,经省批准后,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12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1月份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2月份补缴的,免收滞纳金。对于未缴纳2月份和3月份社保费的企业,4月份前补缴的,免收滞纳金,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对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符合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延期缴纳养老保险费。(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赵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