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威海要闻

权威发布丨支持全职妈妈返岗!威海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2021-03-16 编辑: 宋倩

      3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杨飞介绍《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我市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

      到2023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各区市、开发区至少建立 1 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机构。

      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和指导。

      全面落实产假及相关政策。严格落实法定产假、护理假和相关待遇规定,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

      开展家庭照护指导。探索实施婴幼儿科学养育服务项目,充分利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学校、社会组织等资源,对家长进行婴幼儿照护科学指导和技能培训。

      做好婴幼儿保健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产妇健康、科学育儿指导等服务,提高家庭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能力。

      (二)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托育机构规划建设。各区市、开发区要结合城乡区域特点,把独立占地的托育机构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居住区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

      统筹利用公共设施资源。鼓励基层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回收或闲置的房屋、场地、设施改建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

      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和改造。鼓励开辟婴幼儿出行绿色通道,公共场所按要求设置母婴室(哺乳室)。

      (三)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

      大力发展非营利性托育机构。鼓励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

      鼓励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积极探索幼儿园、托育机构一体化建设。

      支持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提供多样化托育服务,满足群众对市场化托育服务的需求。

      (四)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

      规范登记和备案。举办托育机构应依法向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开展“一次办好”服务。

      加强卫生保健、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各类托育机构要做好卫生保健、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夯实安全责任。各类托育机构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托育机构要依法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污点禁入制度。

      严格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综合监管、质量评估等制度,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五)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

      加强用地保障。将托育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适当向托育服务方面倾斜。

      落实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把托育服务作为新兴服务业和健康产业进行扶持,依法给予相关税费、产业发展等优惠政策。

      强化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加强婴幼儿照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培育相关管理和技术技能人才。

      强化卫生技术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要为托育机构提供管理、医疗、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方面技术指导。托育机构可作为儿科等相关科室医护人员的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服务时长计入基层服务时间。

      强化信息支撑。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诚信记录、人员信息等进行信息化管理。(Hi威海客户端记者 李木易/文 毕钰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