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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举措”纵深推进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2021-06-08 编辑: 宋倩

      自“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威海支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隐患顽疾,主动担当,狠抓落实,采取“三项举措”纵深推进“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部署发动 深入排查整治


      3月5日,市消安委召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推进会,专题部署“合用场所”整治工作。8个区市分别召开会议部署并下发治理通知。支队会同市公安局开展“九小场所”和村居、社区消防安全交叉互查,对排查的场所逐一登记造册,详细列明单位经营性质和消防安全状况;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专项清理,集中拆除了一批“合用场所”违法扩建建筑;环翠大队、文登大队、经区大队采取“消防监督员+镇街干部”的方式,逐个镇街开展“地毯式”排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合用场所”7371家。按照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以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需要长期综合整治)分门别类的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管理,2021 年底前全部照单销号。

      坚持综合施策,精准有效治理

      采取“先重点后一般”“边查边改”的方式,紧紧盯住高风险突出问题,分清主次难易,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防护等级。一是落实防火分隔措施。下店上住、前店后住“合用场所”的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使用防火隔墙、楼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严禁将经营、加工或储存物品的夹层用于人员住宿。二是保持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逃生出口,在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网时,必须设置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出口。三是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重点整治擅自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敷设不符合标准、电线老化、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进行充电。四是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在排查过程中要求“合用场所”至少配备2 具4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等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共计整改“合用场所”火灾隐患4892处,清理违规住人1115处、拆除铁栅栏63处、安装独立烟感探测器3577个。

      广泛发动力量,深化宣传培训

      将“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纳入基层综治力量检查内容,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村(居)民自建房、沿街门店、“合用场所”开展“入户式”消防宣传,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逐户逐房张贴《打通防盗网“生命通道”告知书》3万余份。全市各级消防部门通过成立宣传小分队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批次、分类别对“合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网格员、小微企业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能力,累计培训2万余人次,初步达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