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10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进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邓锐,介绍威海市企业涉诉案件审判工作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在日报社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近日,威海法院发布《涉企纠纷白皮书》,对2018-2021年上半年全市企业涉诉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专项分析。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威海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企纠纷案件57731件,标的额5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4%和89.4%,增速明显。涉及企业17691家,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房地产、物业四个领域。从办案质效上看,涉案诉讼案件办案指标持续优化,平均办案天数仅55天。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威海法院连续两年对企业涉诉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并上门反馈,坚持“一把手”带头进企普法,帮助企业规范经营、降低风险。通过出具处罚决定书、限制高消费、移送刑事立案等方式,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失信行为,引导企业家知法守法、诚信经营。
去年以来,为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威海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8条意见,制定减时、降费、优化司法程序21条措施,对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实现“一键秒批”立案。
威海法院成立全省首家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审判庭,对威海市区范围内金融借款、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成立破产审判庭,设立破产案件援助基金,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
威海法院还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解决权利人受偿低的问题,保障企业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形成鼓励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多举措化解重点涉企纠纷。
侯进荣介绍,威海法院将继续以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宗旨,探索当前背景下新类型涉企纠纷的解决路径,不断强化诉源治理,推动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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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减少生产经营风险?
企业自身应加强内部管理,重合同、守承诺,避免违反合同约定引发纠纷;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合同签订、履行和提供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签订前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对履约能力、违约损失及履行时限等,要有基本的判断和预期;
规范经营行为,对外交易或交易条件发生变化时都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对于合同履行方式、质量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关键性问题,要约定明确、具体、详细,同时明确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企业家在投资运营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足额、及时出资,依法转让股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抽逃出资、减少出资;
重视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执行,不能照搬照抄模板,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细化表决比例、利益分配机制、高管权责等,搭建有效的内部治理体系;
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不得将个人、家庭、关联企业的财产与企业混同;
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防范股东内部矛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基本原则,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对外担保、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损害公司利益;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推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档案制度、证照使用制度的完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壮大;
尽量聘用专业的管理人才,推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现代管理模式。
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如何预防和化解企业纠纷?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及用工行为的监管指导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前查处,切实增强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意识。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可充分吸纳资深法律、金融、建筑、知识产权等行业专业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与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合力,从保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出发,利用身边事例和法院典型案例等明理释法,促进纠纷源头化解。(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董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