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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大病救助政策,这些知识点请收好

2022-10-25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新闻客户端
  为让市民群众深入了解威海市相关的救助政策,市民政局推出相关的政策解读,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威海的慈善大病救助政策。

  威海市每年的慈善大病救助政策均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救助对象

  具有威海市户籍的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家庭、脱贫人口,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以及向我市各级慈善组织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被列入以上救助范围的大病患者,可申请救助。

  具体标准

  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脱贫人口患者,不设起付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对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原则上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对向我市各级慈善组织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列入以上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最高20%的标准给予救助。

  对一级和二级残疾人、脱贫人口大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

  申请流程

  我市慈善大病救助活动方案一般于每年12月份发布,大病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具体程序是:

  1、申请者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单据或居民大病保险单据,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一级和二级残疾人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2、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拟救助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3、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查并二次公示。

  4、所在区市残联对一、二级残疾人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如有涉及威海市慈善大病救助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户口所在区市慈善总会。

  环翠区慈善总会:0631-5213333

  文登区慈善总会:0631-8451468

  荣成市慈善总会:0631-7573077

  乳山市慈善总会:0631-6663342

  高区慈善总会:0631-5629050

  经区慈善总会:0631-5916171

  临港区慈善总会:0631-5581891

  南海新区慈善总会:0631-8963773

  (来源:威海民政)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王
  复审:颜燕军
  编辑:毕玲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