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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审判部门,威海法院在禁毒方面如何进行宣传?
威海辖区法院在审理毒品案件中,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人员,实现惩治和教育双结合,通过案件审理达到宣传和教育效果。同时,针对重大毒品案件、新型毒品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组织观摩庭审、示范庭审活动,达到以案释法目的。
积极开展涉毒品宣传“六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组织讲座等多种形式,根据群体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五年来共组织相关讲座30余次,发放宣传单上千份。
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形式,刊发典型案例、毒品宣传小知识等,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禁毒宣传,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依托“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威海辖区法院通过集中宣判毒品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形成威慑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
新型毒品都有哪些,其危害是什么?
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新型毒品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管制、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会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迷幻蘑菇”“大麻巧克力”“神仙水”“咔哇潮饮”等均为新型毒品。
相较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这些化学合成毒品会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不可逆的损害,影响人的中枢神经,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和精神分裂,吸毒者更容易出现兴奋、狂躁、抑郁、幻觉等精神病症状,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甚至造成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毒品危害,远离毒品,自觉抵制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售卖含有马吲哚成分的减肥药为何会被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某些减肥产品中的有效成分为“马吲哚”,马吲哚是一种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可以兴奋中枢神经系统,是国家列管的第一类精神药品,过量服用可引起躁动不安、震颤、呼吸急促、精神错乱、幻觉、恐慌等,长期服用可使人产生瘾癖和精神依赖。
《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因此,以非治疗目的向相关人员售卖含“马吲哚”成分的产品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董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