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法制报》以《柳英华:以未检之名,守望朝阳》为题,聚焦威海乳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柳英华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关注未成年人法治需求,帮助未成年人更好成长的事迹。以下为报道全文:
2023年12月20日上午,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获得一等功荣誉表彰,乳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柳英华获得个人一等功荣誉表彰。
从检12年,6年未检情。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以未检之名,守望朝阳”是柳英华的工作信条。在她看来,这份荣誉,是认可,是总结,更是继续前行的动力。
与未检结缘
“默默耕耘,守护朝阳升起”
听到自己名字被宣读的那一刻,柳英华心中满是感怀:不觉间,自己与未检工作已结下如此深厚的缘分。
时间回到2016年,从事未检工作之前,柳英华在乳山市检察院派驻冯家检察室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时,辖区内有关留守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后,柳英华萌生了综合处理这类问题的想法。“也许从那时起,就埋下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种子。”通过走访调查、情况摸排,柳英华将辖区约132名留守妇女儿童的情况全部掌握,并在留守儿童较密集的村庄设置了维权联络点,为留守妇女儿童打造一条解决问题的“快速通道”。这项工作也让派驻冯家检察室在全市闻名,成为方圆几个镇区留守妇女儿童的“救助站”。
2017年,柳英华正式成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办案之余,着重留意弱势群体的法治需求。从定期走访看望留守妇女儿童,到织好“三点一线、1+5”立体关护网,从开展“内组外驻、一组带四路”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到构建“三化三制”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工作体系……她连续多年获评威海市检察机关年度创新成果奖,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未检工作成为柳英华愿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
“在场”之后
“回头看,我们依然在”
“阿姨!我是小高,您还记得我吗?”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柳英华的思绪回到两年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当时还在上学的小高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作为办案检察官,柳英华考虑到其系未成年人,初犯且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设置考察帮教期,亲自帮教。这是帮教结束后,柳英华第一次接到小高的电话。除了分享自己考上某单位聘任制岗位的喜悦之外,小高还向她咨询了一些法律问题。
对于这样的来电,柳英华感到很是欣慰。“未检工作就是这样,案结事了情不了。”在她看来,未检和其他检察工作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办案过程中需要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难点在于帮教。“要把握好‘在场’的时机和度,才能取得更好的帮教效果。”结案前的帮教期间,检察官需要持续“在场”,成为涉罪未成年人生活中的一分子,密切关注涉罪未成年人的动态情况,根据其个人情况随时调整帮教方案;帮教期满后根据情况判定结案,检察官也需要及时停止“在场”状态,不过多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新生活,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摆脱过去,迎接未来。
“不论孩子们走多远,回头看,我们依然在。”柳英华说,未检工作的意义不是止步于案件本身,更多的是将法治的力量注入未成年人心中,让“朝阳”能够真正升起,更自信地奔赴光明的未来。“结案不结情,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孩子们需要帮助,我们未检人都会站在他们身边,帮他们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路上
“这是一场自我修行”
在同事眼中,柳英华是个始终走在未成年人法治关怀道路上的人。除了走访帮扶、亲自帮教外,柳英华还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在司法实践中传递法治声音。2016年以来,她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50余场,并根据不同群体特点灵活调整宣讲内容。面对小学生,她把课件做成孩子们喜欢的卡通版“孙悟空的《民法典》之旅”;面对中学生,她制作了网络版的“两防一护”成长攻略;面对村镇居民,她以乡村“小马扎”的形式,利用广场舞前的时间普及家庭教育法治知识……柳英华“上台能讲、提笔能写、有问能答、遇惑能解”的普法宣讲风格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近几年,在工作之余,柳英华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与未检有关的技能学习中,自学心理咨询、社会工作、家庭教育等课程,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多面手”,能够在办案过程中更深入地了解未成年人的状态,帮教也帮心。“教育界有一个说法叫‘5+2=0’,即孩子在学校5天取得的良好教育效果,可能因回家的2天导致效果清零。”这一说法点明了未成年人所处环境对教育的重要性,柳英华也将此延伸到未检工作中。她认为,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个人、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力量去促进,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如果能更好地把握这些力量,就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立体化帮扶、帮教的推动者。
“这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场自我修行。”对柳英华来说,未检工作更像是一座桥梁,让她与被帮扶、帮教的未成年人相互成就、共同成长。“我本身就是一个母亲,所以在这个帮扶、帮教过程中,会不自觉地代入母亲的角色,而孩子们对我的反馈也让我不断调整自己的做法,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在成为更好的自己,我也同样。”(来源:《山东法制报》)

2023年12月20日上午,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获得一等功荣誉表彰,乳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柳英华获得个人一等功荣誉表彰。
从检12年,6年未检情。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以未检之名,守望朝阳”是柳英华的工作信条。在她看来,这份荣誉,是认可,是总结,更是继续前行的动力。
与未检结缘
“默默耕耘,守护朝阳升起”
听到自己名字被宣读的那一刻,柳英华心中满是感怀:不觉间,自己与未检工作已结下如此深厚的缘分。
时间回到2016年,从事未检工作之前,柳英华在乳山市检察院派驻冯家检察室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时,辖区内有关留守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后,柳英华萌生了综合处理这类问题的想法。“也许从那时起,就埋下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种子。”通过走访调查、情况摸排,柳英华将辖区约132名留守妇女儿童的情况全部掌握,并在留守儿童较密集的村庄设置了维权联络点,为留守妇女儿童打造一条解决问题的“快速通道”。这项工作也让派驻冯家检察室在全市闻名,成为方圆几个镇区留守妇女儿童的“救助站”。
2017年,柳英华正式成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办案之余,着重留意弱势群体的法治需求。从定期走访看望留守妇女儿童,到织好“三点一线、1+5”立体关护网,从开展“内组外驻、一组带四路”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到构建“三化三制”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工作体系……她连续多年获评威海市检察机关年度创新成果奖,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未检工作成为柳英华愿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
“在场”之后
“回头看,我们依然在”
“阿姨!我是小高,您还记得我吗?”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柳英华的思绪回到两年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当时还在上学的小高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作为办案检察官,柳英华考虑到其系未成年人,初犯且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设置考察帮教期,亲自帮教。这是帮教结束后,柳英华第一次接到小高的电话。除了分享自己考上某单位聘任制岗位的喜悦之外,小高还向她咨询了一些法律问题。
对于这样的来电,柳英华感到很是欣慰。“未检工作就是这样,案结事了情不了。”在她看来,未检和其他检察工作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办案过程中需要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难点在于帮教。“要把握好‘在场’的时机和度,才能取得更好的帮教效果。”结案前的帮教期间,检察官需要持续“在场”,成为涉罪未成年人生活中的一分子,密切关注涉罪未成年人的动态情况,根据其个人情况随时调整帮教方案;帮教期满后根据情况判定结案,检察官也需要及时停止“在场”状态,不过多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新生活,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摆脱过去,迎接未来。
“不论孩子们走多远,回头看,我们依然在。”柳英华说,未检工作的意义不是止步于案件本身,更多的是将法治的力量注入未成年人心中,让“朝阳”能够真正升起,更自信地奔赴光明的未来。“结案不结情,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孩子们需要帮助,我们未检人都会站在他们身边,帮他们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路上
“这是一场自我修行”
在同事眼中,柳英华是个始终走在未成年人法治关怀道路上的人。除了走访帮扶、亲自帮教外,柳英华还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在司法实践中传递法治声音。2016年以来,她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50余场,并根据不同群体特点灵活调整宣讲内容。面对小学生,她把课件做成孩子们喜欢的卡通版“孙悟空的《民法典》之旅”;面对中学生,她制作了网络版的“两防一护”成长攻略;面对村镇居民,她以乡村“小马扎”的形式,利用广场舞前的时间普及家庭教育法治知识……柳英华“上台能讲、提笔能写、有问能答、遇惑能解”的普法宣讲风格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近几年,在工作之余,柳英华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与未检有关的技能学习中,自学心理咨询、社会工作、家庭教育等课程,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多面手”,能够在办案过程中更深入地了解未成年人的状态,帮教也帮心。“教育界有一个说法叫‘5+2=0’,即孩子在学校5天取得的良好教育效果,可能因回家的2天导致效果清零。”这一说法点明了未成年人所处环境对教育的重要性,柳英华也将此延伸到未检工作中。她认为,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个人、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力量去促进,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如果能更好地把握这些力量,就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立体化帮扶、帮教的推动者。
“这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场自我修行。”对柳英华来说,未检工作更像是一座桥梁,让她与被帮扶、帮教的未成年人相互成就、共同成长。“我本身就是一个母亲,所以在这个帮扶、帮教过程中,会不自觉地代入母亲的角色,而孩子们对我的反馈也让我不断调整自己的做法,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在成为更好的自己,我也同样。”(来源:《山东法制报》)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王璐瑶
编辑:刘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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