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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中院发布5起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2024-05-31 编辑: 宋倩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发挥典型案事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威海中院从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筛选了5件典型案例,现予发布。

目录
 
●案例一 向前一步矫治学生不良行为
●案例二 多元共促矛盾纠纷不出校园
●案例三 家长握手言和维系同学情谊
●案例四 院校携手护未共促家庭和美
●案例五 修复情感裂痕重拾父子亲情
 
案例一
向前一步矫治学生不良行为
 
  某学校主动与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联系,反映该学校有一位同学经常性扰乱课堂纪律,时常与其他同学发生肢体冲突,学校通过老师与该学生及其家长沟通、做相应的心理疏导均无果,希望借助法院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力量,共同对该学生进行疏导、教育、帮助。
  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前往学校,与学生家长和学校方进行了座谈。在共同对该学生行为的背景、成因进行了解后,由心理咨询师疏导学生不良情绪、予以正向鼓励引导,对家长教育方式方法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法官对该学生表现优异的方面进行肯定,对其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讲述案例的方式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并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同时,法官还向学校提出今后对该学生应给予更多关心、帮助、保护与正面引导的建议。之后,法官与心理咨询师持续跟进,与老师、家长保持沟通,在各方共同配合下,该学生后续在校行为得到有效矫治。
 
  典型意义:
  对此类在校学生存在的不良行为,更应当注重“抓前端、治未病”。该案中面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依托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法院与学校先行进行审查并决定处理措施,完善罪错分级处遇、实施分类矫治,有效将法治思维融入校园管理,延伸司法服务,促推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很好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案例二
多元共促矛盾纠纷不出校园
 
  某学校学生上体育课时,在体育老师的辅助下做后滚翻动作,颈部受伤,被诊断为寰枢椎半脱位。事件发生后,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就损失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学校主动联系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请求调处。
  法官向学校了解孩子健康情况、事发经过及纠纷调处进展后,组织学生家长、学校方进行座谈,向学生家长讲解侵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裁判原则,让学生家长对责任承担主体有一定认识,同时对其损失也形成合理预期。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学生家长对其诉求补充相应证据,并同步沟通学校联系保险公司,积极理赔学生的合法损失,妥善处理受伤学生补课事宜。学生家长与学校、保险公司在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搭建的桥梁上,积极协商沟通,最终促成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典型意义:
  此类发生在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民事纠纷,法院依托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积极向前延伸审判职能,与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提前介入、前端解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力求问题不出校、矛盾不上交,同时积极与职能单位共同开展协助管理、协调解纷等工作,深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充分发挥共建平安校园的作用,用法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案例三
家长握手言和维系同学情谊
 
  小王与小刘是同班同学,某日军训结束返回教室途中,小刘同学被碰倒摔伤,导致小腿骨折。双方家长为小刘受伤原因、责任分担及赔偿金额等产生争议,矛盾逐步激化,甚至影响到孩子正常上课。学校多次协调未果,遂通过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请求法院介入。
  法院先与学校沟通掌握纠纷争议焦点,再联合学校组织双方家长会面。通过倾听双方意见、安抚双方情绪,法官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分析事件责任和过错,劝解双方家长为孩子树立诚实信用、勇于担当、换位思考、律己宽人的榜样,多关注和倾听孩子的想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法官深入分析双方过错、责任比例、损失项目和计算方式,释明诉讼成本和风险,引导双方家长互商互量,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当场一次性付清,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此类发生在同学之间的纠纷,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到孩子之间情谊的维系,也会成为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还有可能演化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矛盾。该案的圆满解决,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实现了“问题早干预、矛盾不激化”的良好效果,是法院践行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理念,探索少年司法特色治理,深入推进校园安全先议制度落实落地,用法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生动诠释。
 
案例四
院校携手护未共促家庭和美
 
  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法官发现妻子因罹患甲状腺癌,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家中孩子又正值中考关键时期,因父母闹离婚导致情绪非常不稳定,学习成绩大幅下降。考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法院判决离婚,这个家庭只会面临更为沉重的打击。
  出于对孩子的保护与关爱,法官依托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以孩子面临升学关键期为突破口,建议学校在这个特殊时期对该名学生在学习、情绪等方面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并对夫妻二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关心关爱孩子健康成长。同时,法院积极联合多个成员单位,共同做夫妻工作,促成二人暂时放下矛盾,共同陪伴孩子参加中考。中考结束后,又积极给予孩子升学建议,孩子顺利被师范学校的3+2直升本科录取,这也给了夫妻很大鼓舞,双方都愿意为了孩子的成长重归于好,妻子撤回离婚起诉,一家人和和睦睦过起了崭新的日子。
 
  典型意义: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港湾,孩子也是家庭情缘的纽带。该案通过借助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及时对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对有必要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以未成年人为纽带和突破口,主动作为、化解纠纷、调解矛盾,修复成年人之间的感情,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案例五
修复情感裂痕重拾父子亲情
 
  夫妻二人诉讼离婚,约定时年九个月大的儿子由妻子抚养,丈夫每年支付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离婚后,妻子带着儿子去外地生活,13年来母子两相依为命,父亲离婚协议中承诺的抚养费也从未支付,父亲也没有探望过儿子。因此儿子带着对父亲的失望与愤怒,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先行开展诉前调解,运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双方逐渐平复心情,达成支付抚养费的调解协议。虽然成功调解,但法官发现丈夫未支付抚养费并不是因不爱孩子,而是妻子将孩子带至外地并更改姓名,联系不上才未能支付抚养费,导致孩子对父亲带着误会和恨意。法官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尝试修复父子之间的情感裂痕,一方面引导双方进行深度沟通,另一方面对孩子进行细致的心理疏导,小李最终接纳父亲,父子两人紧紧相拥。
 
  典型意义:
  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子女才能健康成长,社会才能健康发展。该案的圆满解决正是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少年审判与婚姻家事审判相融合,树立“人为本、和为贵、家本位”的案件裁判理念,从挽救孩子的原生家庭入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来源:威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