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商务部“2025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号召,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扩内需、促消费”核心部署,深入推进“威海迎新春消费季”活动,进一步丰富消费供给,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荣成第一轮惠民消费券于元宵节(2月12日10:30)发放。
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在零售、住宿、餐饮三个领域,分三批次发放。第一批次消费券于元宵节(2月12日)开始发放,活动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荣成市惠民消费券第一批次分4轮发放:
2月12日10:30进行第一轮消费券发放;
2月19日10:30进行第二轮消费券发放;
2月26日10:30进行第三轮消费券发放;
3月5日10:30进行第四轮消费券发放。
二、参加对象和条件
1.消费者面向荣成市范围内所有人员。
2.核销商户面向在荣成市内注册的零售、餐饮、住宿商户(不含已参加家电、家装厨卫、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企业)。
三、消费券设置及领取规则
1.消费券金额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
2.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消费券。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新春消费券”——“荣成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同一用户本次活动期间单一面额票券仅限领取、核销一张。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不予补发。
3.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成功领取消费券的用户,在参与活动商户核销券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云闪付App需升级为最新版本。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荣成惠民消费券”,用户到店后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单笔交易满足优惠条件即可核销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允许拆单支付。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商品不在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单笔支付满足优惠门槛可核销1张消费券,多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2.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家优惠以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家折扣(或优惠券)>惠民消费券。
3.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不可用于购买储值卡。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来源:中国荣成)
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在零售、住宿、餐饮三个领域,分三批次发放。第一批次消费券于元宵节(2月12日)开始发放,活动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荣成市惠民消费券第一批次分4轮发放:
2月12日10:30进行第一轮消费券发放;
2月19日10:30进行第二轮消费券发放;
2月26日10:30进行第三轮消费券发放;
3月5日10:30进行第四轮消费券发放。
二、参加对象和条件
1.消费者面向荣成市范围内所有人员。
2.核销商户面向在荣成市内注册的零售、餐饮、住宿商户(不含已参加家电、家装厨卫、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企业)。
三、消费券设置及领取规则
1.消费券金额分2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4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100元(支付满500元可用)三种面值。
2.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消费券。参加活动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精彩”——“新春消费券”——“荣成惠民消费券”,点击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每期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同一用户本次活动期间单一面额票券仅限领取、核销一张。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不予补发。
3.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成功领取消费券的用户,在参与活动商户核销券时,需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云闪付App需升级为最新版本。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荣成惠民消费券”,用户到店后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单笔交易满足优惠条件即可核销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允许拆单支付。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商品不在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单笔支付满足优惠门槛可核销1张消费券,多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2.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家优惠以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家折扣(或优惠券)>惠民消费券。
3.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不可用于购买储值卡。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来源:中国荣成)
签审:张军涛
复审:孙美玲
编辑:毕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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