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申报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进修1年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取得国(境)外学士学位;
待转化技术项目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高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已获得国家、省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1.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表。
2.证明申报人满足相应条件的有关材料。
支持措施
直接支持
评选产生的重点类和优秀类创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直接资助经费支持。
持续培育
符合条件的入选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推介支持
优先推荐入选企业参加人社部“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介活动。
注意:各位留学人员可于4月30日前致电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咨询。
市直:0631-5190305
环翠区:0631-5237390
文登区:0631-8485908
荣成市:0631-7562363
乳山市:0631-6653316
高区:0631-5626869
经区:0631-5967828
临港区:0631-5589091
申报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申报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进修1年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取得国(境)外学士学位;
待转化技术项目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且符合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高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已获得国家、省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1.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表。
2.证明申报人满足相应条件的有关材料。
支持措施
直接支持
评选产生的重点类和优秀类创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直接资助经费支持。
持续培育
符合条件的入选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推介支持
优先推荐入选企业参加人社部“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介活动。
注意:各位留学人员可于4月30日前致电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咨询。
市直:0631-5190305
环翠区:0631-5237390
文登区:0631-8485908
荣成市:0631-7562363
乳山市:0631-6653316
高区:0631-5626869
经区:0631-5967828
临港区:0631-5589091
(来源:威海人社发布)
签审: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毕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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