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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新闻传媒中心关于报送2025年度播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5-09-12 编辑: 李静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5年度播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标准条件及材料要求

        播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依据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播音主持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广电发〔2023〕12号)。播音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市直播音主持专业人员。

        申报评审材料要求,参照《关于报送2025年度播音主持专业和广播电视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执行。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参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二、申报材料时间与地点

        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日。

        地点:威海文化中路66号,威海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808室)。

        联系电话:5191010。

        威海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报送清单及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申报人上传材料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代表性成果、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所有上传申报资料按照系统要求的格式、参数扫描为电子文件,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姓名+证书名称或材料名称+序号,如xxx学历证1,xxx年度考核表1,xxx学术成果1)。申报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图像应清晰完整,不可颠倒,涉及多页的,应扫描或用图像软件合成在一个文件中。

        上传资料具体清单如下:

        (一)基本信息

        1.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

        2.社保证明(置于一张图片)。

        (二)学历信息

        1.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2.评审依据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验证材料。

        (三)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1.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非必传项、仅填写聘任信息的上传)。

        3.职业资格证书(播音员主持人证)。

        (四)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1.行政职务证明材料。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五)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

        申报人近5年年度考核表。

        (六)外语/计算机水平

        申报人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单(非必传项)。

        (七)代表性成果

        1.申报人上传的业绩成果应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的数量要求,有效的凭证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逐个扫描、命名后上传。

        2.论文、专著等。除需展示用于评审的正式内容外,专著或论文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内容简介等必须扫描包含在内。在学术会议(论坛)上发表报告的,需上传会议或论坛邀请函(通知)、议程、参会名单及报告正文、照片,并加盖主办部门单位公章。

        3.受奖情况。填写代表个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奖项,参考《标准条件》中的业绩与成果,“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奖项需上传获奖项目具体内容(含证明个人位次的材料),不得仅上传证书。“等级”填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

        4.专利。每项专利扫描文件必须包含:专利证书正反面、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授予专利决定公告文件等。

        00001. 5.项目(课题)。项目(课题)材料需与申报职称工作相关。需上传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设立课题、调研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标准条件》中其他类型的业绩成果,选择“其他”类型上传。

        (1)《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

        ①采用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序号1的,证明材料为参与大型工程、技术系统、设备集成工作的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立项报告、验收报告)扫描件。

        ②采用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序号3的,证明材料为参与撰写的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学术报告、分析报告、技术报告,及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报告批示件的扫描件。

        ③采用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序号4的,证明材料为所参与制(修)订广播电视工程领域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标准指南等正式文件或已发布标准的扫描件(需体现个人姓名)或由上述正式文件印发部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④采用第十五条序号8、第十八条最后一项减半政策的,证明材料为申报人员在县级广播电视机构、基层发射台站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表等的扫描件。

        (2)《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

        ①累计播出时长情况。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可一并报送。

        ②配音或主持的音视频作品在网络平台播发情况。需上传网站或平台的截图(需能够证明点击量、时长且属本人作品)和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③参与直播报道任务情况。需上传报道任务的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和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④创作、策划、参与节目或栏目情况,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要求上传至少2名主任播音员的认可材料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材料。

        ⑤“金声奖”、“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军、青年创新人才”推荐人选情况。需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⑥采用第十二条最后一项减半政策的,证明材料为申报人员在县级广播电视机构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表等扫描件。

        (八)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自申报年度起,前5个连续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不得缺失。每年要求继续教育不低于90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低于3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个学时。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上传清单及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及时按程序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及本单位开具的证明予以审核、公示,公示期满后,出具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其他证明附件”处。(命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序号,如2025年xx单位职称评审推荐报告)。

        1.单位推荐报告。(含公示情况等)

        2.《“六公开”监督卡》。

        三、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原件)。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承诺人处签字。纸质材料要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标注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单位。

        2.参加播音主持专业评审者,须提交2024年以后制作播出的、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节目U盘一个(10-15分钟),视频文件采用avi、rmvb或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节目开头要出现申报者本人形象,并加以简短的自我介绍:“姓名:×××,单位:×××××,现从事广播(电视)播音工作,申报×××(职称)”。作品应包含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节目,并通过字幕形式注明节目名称及播出的日期。可对节目内容进行适当剪辑,片头不宜过长,重点展现参评人员的声音、图像,参评人员声音或图像应不少于节目时间的70%。除自我介绍外,广播电台的作品只提供音频文件,不需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