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威海市公共科创飞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印发,将通过“飞地”模式,打破地域限制,支持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定位的科技型企业入驻“科创飞地”,并享受不超过50%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5年,并同步配套人才、科研、产学研等全链条支持政策,助力企业“走出去”集聚创新资源、“引进来”转化科技成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公共科创飞地,是指由市级科技部门统筹规划,在人才技术集聚、创新资源密集的城市选址建设,服务本地企业异地开展研发创新、人才引育、技术合作的专属创新载体。“该模式将有效破解本土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难、获取前沿创新资源成本高的痛点,进一步优化全市科技创新生态,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那么哪些企业可以入驻“飞地”?根据《办法》,凡在我市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包括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具备市级以上“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只要经营良好、管理规范,无违规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方向,均可以研发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等形式申请入驻“飞地”,并在场地租金、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引用、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交流活动、服务等7个方面,享受奖补政策支持。
以场地租金补贴为例,《办法》明确,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飞地”后均可享受不超过租金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异地研发的场地负担。
与此同时,为解决企业异地引才的后顾之忧,《办法》还给出极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入驻‘飞地’的相关企业,其科研团队将视为全职在威工作,可同等享受我市人才政策。”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标准的科技领军人才、紧缺实用人才和青年博士,可申请“威海英才资助计划”,享受一次性资助。符合威海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可根据标准领取相应生活补贴,最多申领3年。
此外,该《办法》不仅关注“硬成本”,更鼓励“软创新”。针对入驻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的情况,《办法》明确提出,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纳入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入驻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还可视同在威企业给予补助。”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李文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