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不得提供或传播含有宣扬邪教内容的APP
手机iPad等不得提供或传播含有宣扬邪教内容的APP
工信部网站截图
【凯风网2017年1月6日消息 记者:厉洁】2016年12月23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该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和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分发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或传播含有宣扬邪教内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该规定将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文件第十二条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英文简称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可以通过网站、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下载、安装、升级的应用软件。
国家网信办网站截图
来源:
凯风网
编辑:
小风
相关热词搜索:
![]() |
搜索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