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2018-08-31 14:37:59    来源: 凯风网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9年7月22日

来源: 凯风网
编辑: 刘思冰
相关热词搜索:
搜索推荐
图片新闻
  • 入选飞猪旅游热门城市!新场景新业态让威海文旅市场“热辣滚烫”
  • 威海入选年轻人最向往旅游地
  • 威海举办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五一”国际劳动节文艺演出
  • 权威发布 | 《2025年实施改革创新项目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
威海新闻
文娱
国内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