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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威海行动】市检察院:聚焦“四个始终” 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2020-08-14 编辑: 仲鹤

编者按:7月23日,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斗争战果和下步工作重点,强调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六清”行动、持续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深化宣传发动,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市检察院:聚焦“四个始终” 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坚持快捕快诉,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聚焦“六清”工作任务,持之以恒加大办案力度,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检察力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7件549人,提起公诉54件289人,追捕追诉32人,纠正漏罪17 起。积极落实收官之年“案件清结”工作要求,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百日攻坚行动”,目前在办案件2件16人,案件审结率97.7%。

提前介入王某等涉黑案

始终坚持法治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86起涉黑恶案件依法审查把关,改变定性26件164人。

落实提前介入制度。王某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采用“套路贷”、软暴力等方式非法敛财,致使多名受害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办案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列明补充侦查事项200余条,为该案顺利起诉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最终审查认定犯罪事实87笔,纠正漏罪4起,形成了134万多字的审查报告和近6万字的起诉书,对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专项斗争以来,提前介入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47件。

强化对下督促指导。采取指派专人同步指导、驻点指导、跟踪督促、请示汇报等方式,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所有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派员到基层检察院实地指导、出庭公诉的朱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追诉漏犯8人、漏罪8起,主犯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健全办案机制。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提升办案效率、效果;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疫情防控期间,借助远程讯问系统提审、开庭,决不贻误战机;注重通过庭前会议、制定庭审预案等方式,解决庭审阶段出庭指控犯罪任务重等问题,保障出庭指控效果。起诉的朱某某、丁某某、田某某等重大涉黑恶案件,参加庭前会议30余次,出庭70余天。目前,已判决32件246人,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人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出庭公诉朱某某等涉黑案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检察机关参与治理成效。抓住“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重要工作不放松,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持续强化“破网打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把有无涉黑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关系网”线索移送、处理情况作为案件审查的必有内容,对已办结案件“回头看”,查漏补缺,深挖隐藏的“案中案”。共发现移送涉黑恶问题线索198件,其中“保护伞”线索7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移交核查;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1人,提起公诉4人。

坚持精准“打财断血”。加强对涉案财产的全面审查和纵深监督,除对在案财产审查甄别、提出处理意见外,还对需继续追缴的其他违法所得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推动“黑财清底”。对刘某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提出继续追缴涉案财产的相关意见,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该集团的涉案游艇、车辆、现金等财物。

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7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行业治理、净化政治生态,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刘某等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专项斗争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强化全局观念和协作配合意识,确保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行动,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步调一致。两级检察院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检委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升能力。借助内设机构改革契机,及时调整充实扫黑除恶专班人员,规范运行机制,为专项斗争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聚焦“六清”工作部署,按照“四个进一步”的要求,一体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决胜扫黑除恶收官战,建设平安威海、法治威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