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医保局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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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08:55:08    来源: 威海市医保局
为发挥中医治疗优势,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近日,威海市医保局和威海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发挥中医治疗优势,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近日,威海市医保局和威海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威海符合住院条件且不需非治疗期间在院的以针灸治疗为主的病人,在当日治疗结束后,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回家,可不收取床位费和护理费。此次试点工作为期1年,全市纳入首批试点的医疗机构共有8家。

  首批8家医疗机构纳入试点

  “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住院条件且不需非治疗期间在院的以针灸治疗为主的病人,在当日治疗结束后,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回家的治疗模式。 按照《方案》要求,承担“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为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具备中医住院诊疗条件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具备独立中医日间病房所需针灸住院病区、针灸治疗等相关诊疗场所和有执业资格的针灸专业医师、护理人员。在试点中医诊疗项目范围上,按照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原则,对符合住院条件的针灸治疗病人采取“中医日间病房”管理方式进行医保结算,并将“中医日间病房”纳入医保总额控制。

  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共有8家,分别为威海市中医院、威海市泰和中医院、威海市立医院(中医科)、荣成市中医院、乳山市中医院、孙家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威海市文登区宋村中心卫生院、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中心卫生院。下一步,威海市医保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医疗机构要以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为出发点,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根据中医诊疗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切实提高中医服务水平与效率。

  费用结算的方式方法

  “中医日间病房”医疗费用按一次普通住院结算,起付线不连续计算,参保人住院期间发生的且与本次治疗相关的辅助检查费用一并纳入该次费用结算。对应在门诊实施的针灸类治疗以及入院前发生的检查和化验费用,不得纳入“中医日间病房”结算管理。符合“中医日间病房”管理的治疗病种,适用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办法,其中床位费、护理费等费用不得收取,原实行定额结算的病种,纳入日间病房后,其结算金额按原定额扣除相应的床位费、护理费等费用后的金额结算。参保人员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医疗机构应将医疗费用实时上传,出院后一个月内不得再次进行日间病房治疗。参保人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确因病情改变需退出中医日间病房管理的,按原结算方法结算。

  开展“中医日间病房”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医保经办机构要求,完成机构内信息系统相关改造,准确上传日间病房治疗期间的项目明细,并按规定做好费用结算。此次试点工作的开展,将积极发挥中医诊疗优势,加强质量管理,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完善组织管理模式,缩短患者在院时间,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医日间病房”管理制度和诊疗标准体系。

来源: 威海市医保局
编辑: 谭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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