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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追加预付8400万元专项资金全力保障患者救治

2020-02-03 编辑: 宋倩

应对突发疫情,威海市医保局快速行动,密集出台倾斜政策、紧盯药械保价稳供,为全市各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保障救治工作。

密集出台倾斜政策扩大人员保障范围

迅速行动,全力保障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协调财政筹集资金预付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已预付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工作,下步将按照省医保局要求,追加预付8400万元专项资金,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工作。加大“一纳入、两取消、三确保”倾斜政策实施力度,将治疗必需、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取消市外就医医疗费用自负10%的规定,取消治疗药品支付条件限制;增加新型冠状病毒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方便定点救治医院费用结算;扩大人员保障范围,对确诊和确定的疑似患者执行同样的医保政策,一律先就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或垫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补助,彻底解决患者的后顾之忧。

紧盯救治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建立医药价格动态监测机制,紧跟临床需求和我市实际,将纳入市级监测的重点防控药品及医用耗材数量扩大至45种,监测点数量达到18个,密切监控价格波动情况,做好价格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开展价格调控,与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口罩、药品等防疫用品合理进销差价,严禁哄抬物价,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做好重点物资供应保障,主动对接防护服、口罩等生产流通企业,畅通购销渠道。每日调度重点救治机构药品物资供应情况,积极协调相关经营企业,先后配送α干扰素450支、参附注射液86支、消毒液15箱、复方醋酸氯己定消毒液10箱,保障了临床急需。

全面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流程

全面畅通“阳光医保绿色通道”,编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直相关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指南(第一批)》并向社会发布,引导参保单位、个人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帮代办”等“不见面”模式办理医保业务,提高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网办率”,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各区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逐一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指南(第一批)”事项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并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经办服务督导力度,确保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累计办理各类医保服务事项150余件。

超前谋划立足本职补齐人员摸排环节短板

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市200余万参保人员信息进行筛查,经筛查发现疫情较重地区参保人员3900余人,与人社部门参保人员数据库比对后筛选出1200余条差异信息,及时反馈人社部门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初期症状轻微,可能会自行购药或去小诊所就诊的情况,建立了定点零售药店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要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广泛宣传医保政策的同时,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按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及时报送辖区医保部门,充分发挥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一线工作人员作用,配合做好人员摸排和宣传工作,有效控制感染源。截至目前,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登记报告469人、有发热症状5人,已报告市疾控中心。

关心保护一线医护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力度,减轻医护人员后顾之忧,市医保局积极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沟通,将免费赠送人身保险的受益群体扩大至所有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一线人员,受益人数达20000余人,切实加大了广大医务人员的保障力度。

(来源:威海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