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威海医保局出台了多项医保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减负发展。具体如何执行,这儿为您详细解答:
我市为降低企业负担有哪些医保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降、缓两大举措。
“降”是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1)全市参保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2月为6.5%;3月至6月为5.5%;7月至12月为7.5%。
(2)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1-2月为8.2%,3-12月为7.2%。
(3)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也做了调整:46周岁以下人员,2020年2月为5.75%,3月至6月为4.75%,7月至12月为6%;46周岁及以上人员,2020年2月为5.5%,3月至6月为4.5%,7月至12月为5.5%。
“缓”是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暂缓缴纳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申报,经批准后,可缓缴医疗保险费,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 ,缓缴期满仍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可在缓解期满前再次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延期,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因降费率,企业多缴纳的医保费如何处理?
2月份正常缴费的企业医保费单位缴费费率是按7.5%计费,而3月份降费率新政策公布后,2月份单位缴费费率改为6.5%,多缴纳部分会计入企业挂账款,用于抵扣4月份企业医保费。
对于申请缓缴审核已通过的单位,在缓缴期间能否增减员?
对于申请缓缴审核通过的单位,在缓缴期间可以正常增员,如果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减员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才可进行减员操作。
阶段性降低费率和缓缴医保费是否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待遇?
阶段性降低费率和缓缴医保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正常待遇。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因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等原因需要减员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补缴降费率新政策实施期间中断部分的医保费是如何执行的?
企业补缴新政策实施期间中断部分的,个人部分补缴费率不变,单位缴费费率按新政策执行。参保对象在新政策实施期间,补缴或预缴新政策实施时限区间之外保费的,费率仍按原规定执行。(通讯员 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