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环翠区妇联与环翠区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头文件,为环翠区未成年人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成为山东省首个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范性文件。
《意见》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原则,对适用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进行了界定,细化了实施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流程,列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内容,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全面、科学的指导意义。
环翠区妇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推动建立环翠区多部门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社会资源,不断建设覆盖全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新气象。(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妇联)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付宇婷
《意见》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原则,对适用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进行了界定,细化了实施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流程,列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内容,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全面、科学的指导意义。
环翠区妇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推动建立环翠区多部门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社会资源,不断建设覆盖全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新气象。(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妇联)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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