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优点:
仲裁独立 仲裁灵活
仲裁简便 仲裁和谐
仲裁保密 仲裁专业
仲裁独立
案件不论标的额大小,都可以通过威海仲裁委员会解决,因为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方便了大额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威海当地解决。这一特点与法院受理案件有明显区别(法院一审案件,根据标的额大小,分别由基层法院、中级法院或高级法院受理)。
仲裁简便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没有一审和二审。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申请复议,也不能向法院起诉。
仲裁灵活
由于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因此与诉讼相比,仲裁程序更加灵活,更具有弹性。(来源:威海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