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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七大板块可获“真金白银”加持

2024-01-08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 1月5日,经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施行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扶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进行解读。

《政策》涵盖了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科技孵化载体、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创业活动、重点研发项目7个板块、15个条目,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8日。

与原来的《关于进一步扶持科技创新的意见》相比较,《政策》新增了对“区外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围的企业年产值增长、企业在国(境)外建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各类人才飞地、重大关键技术揭榜挂帅、科普示范单位”进行扶持等5项内容,删减了“‘小升高’、创新平台动态考评、技术转移机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大型仪器共享、国际科技合作”等13项内容,其他依然延用。

经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崔兴超介绍,《政策》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按照国家级不超过100万元、省级不超过20万元、市级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对当年落户的院士工作站、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扶持。”同时,《政策》支持经区企业在海(境)外、省外建立研发基地、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各类“人才飞地”,根据市评审认定结果,按市级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助。

《政策》增加了重大关键技术“揭榜挂帅”攻关的新内容,鼓励科研机构和区内企业聚焦“卡脖子”技术,在技术改造、机器换人等关键领域共同攻关核心技术、解决产业创新难题。研发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的研发经费2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经区科技创新局科创中心主任邓旭表示,《政策》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上级给予补助基础上,首次认定的给予20万元扶持,重新认定或其它认定的给予10万元扶持。对当年从区外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另外,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值增长率每增长50%或增长量每增加5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每年度最高扶持20万元。

“此次出台的《政策》,以增强区域创新综合实力和发展动能为目标,以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为主旨,以更好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为原则,力求做到注重普惠性、突出针对性、体现精准性、兼顾连续性。希望企业通过政策加持,不断激发创新动能、注入创新活力、增强创新优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区科技创新局局长陈琳说。(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蔡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