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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普法丨民商事仲裁与法院诉讼有哪些不同?(一)

2024-11-05 编辑: 宋倩

管辖权的取得不同。

仲裁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授权,是协议管辖,而诉讼的管辖权来自法律规定,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双方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此外,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双方有权选择任一合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的仲裁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而诉讼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简单来说,如果一家广州的企业签订的某份合同中带有仲裁条款,约定由威海仲裁委员会管辖,那么该合同产生的纠纷就由威海仲裁委员会处理。(来源:威海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