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战六个月,“救”活一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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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11:01:07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3月18日下午,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二团队一级法官马树芳,正在办公室里处理一起企业破产案的卷宗。作为在商事审判领域从事企业破产案件审判的资深法官,今年50岁的马树芳可以说是破产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自1993年进入法院工作,他先后有15年时间耕耘在企业破产审判第一线,经验丰富。正因如此,市中院受理的我市首起上市企业破产重整案就交给他承办。马树芳和所在团队迎难而上,苦战六个月,“救”活了这家公司。

面对我市首起上市企业破产重整案,马树芳和所在团队迎难而上

苦战六个月,“救”活一家上市公司

3月18日下午,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二团队一级法官马树芳,正在办公室里处理一起企业破产案的卷宗。作为在商事审判领域从事企业破产案件审判的资深法官,今年50岁的马树芳可以说是破产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自1993年进入法院工作,他先后有15年时间耕耘在企业破产审判第一线,经验丰富。正因如此,市中院受理的我市首起上市企业破产重整案就交给他承办。马树芳和所在团队迎难而上,苦战六个月,“救”活了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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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 他们选择了一条艰难的道路

2017年7月14日,我市一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被市中院正式受理。

“这起案件的关键点在于时间非常紧迫,社会压力很大。”马树芳回忆说,这家上市企业已连续两年亏损,如果2018年底前无法实现盈利将面临退市,届时,众多股民的投资将打水漂,这家企业将破产,1000多名工人将面临失业。

此时,摆在马树芳和团队成员们面前有两条路。

一条路是按照企业破产重整正常程序进行,但在法院审理案件前,必须先经过证监会审查、批准,而这个过程正常情况下需3-5个月。这对法院来说,只需走程序即可,不会有太大麻烦;但对这家企业来说,则意味着很可能无法及时完成重整,退市风险依然存在。

还有一条路,就是通过其他方法消除企业退市风险,但这意味着马树芳和所在团队要付出很多重整案件程序之外的努力。本着对企业、对股民、对员工负责的态度,马树芳和所在团队选择了这条如今看来异常艰难的道路。

为研究案卷,马树芳常在桌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以时记时 为抢救企业生命列出进度表

“时间对这家企业来说就是生命,每一天、每一小时都非常宝贵。”马树芳和团队成员们对重整方案、维稳预案、破产原因、重整价值、诉讼风险等问题进行预判分析,以年底扭亏为目标点列出时间表,以日、时为工作记时单位,明确每天、每时的工作任务,提出以破产重整思路为主,兼顾其他扭亏方法的整体工作方案。

“这样,我们不但要继续完成破产重整的法律程序,还要另觅他法,困难可想而知。”马树芳说,因为上市企业重整案件在全省来说并不常见,威海更是第一次,审理程序复杂,涉及的法律和证券监管政策问题繁杂,可借鉴的经验并不多。

不懂就多看、多学。在立案审查过程中,马树芳深入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政策,去潍坊市人民法院取经,先后多次赴省高院进行预汇报,赴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交易规则、股权登记等法律问题进行沟通、考察。马树芳开玩笑说,因为经常出差,有时候早晨醒过来都要想一想自己身在何地。

“当时,全国仅有3本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判的专业书籍,我们都给买了回来研究。”马树芳说,那段时间,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加班学习、研究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程序。

找准痛点 推进股权处置救活企业

与此同时,马树芳与企业反复沟通,尝试通过其他办法消除退市风险。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这家企业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存在法律纠纷,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该股东的自身经营也陷入困境,解决其股权问题成为重整工作的重要突破点。”马树芳说,如果能够将该股东的股权转让过来,企业退市的风险就能消除。

2017年10月19日,该股东所在地的债权人某银行提出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也就是股权变现,经区人民法院及时受理该申请,最终,于当年10月25日作出裁定准予拍卖、变卖第一股东持有的股票。当时,无论是马树芳还是这家企业,真的是感觉苦尽甘来,因为,只要执行程序顺利,企业退市的风险就可能提前消除了。

然而,事情却一波三折。

就在看到曙光的时候,2017年11月10日,这家企业的第一大股东被当地法院裁定破产重整。

“这意味着经区人民法院必须中止对第一股东持有的股权的执行,股权不能继续拍卖。”马树芳说,这给这家企业扭亏带来巨大压力和新的变数,案件推进工作压力骤然剧增。

行百里者半九十,这是马树芳一直以来坚持的审判宗旨,做事愈接近成功愈困难,越要坚持到最后。

对此,马树芳认真慎重研究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如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根据该规定,我们大胆提出继续推进股权处置工作的建议。”在破产审判领域十多年的工作经验,让马树芳找到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最终,经各方共同努力,2017年12月5日,经区人民法院恢复拍卖程序,原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在当年12月19日在威海成功拍卖,成为扭转重整工作被动局面的决定性环节,为年底扭亏及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后,由于新进第一大股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各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企业实现年底前盈利目标,退市风险得以消除。

2018年1月10日,在历经6个月之后,我市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上市企业破产重整案,在没有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情况下,以庭外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方式圆满结案。马树芳和团队成员们为该企业重整所付出的努力,企业方铭感于心。

结案后,马树芳还去该企业进行回访,了解其实际运行情况,真正做到了为企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记者 张玉婷 文 薛航 图)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编辑: 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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