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协调员:奔走在生死边缘 连接起生命两端
新闻背景
器官捐献协调员之路
器官捐献协调员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上世纪80年代中期,西班牙从国家、区域、医院三者出发建立移植协调网络,使协调员成为捐献者与受者桥梁的“西班牙模式”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同。20世纪90年代,西班牙、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建立的由受过特殊培训的移植协调员以及内科医师组成的移植协调团队使器官移植事业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我国在2007年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这个阶段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主要是红十字会等机构的志愿者。2010年3月,中国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第一批器官捐献协调员接受培训并深入到全国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寻找潜在器官捐献者。2015年1月起,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成为唯一合法来源,我国器官移植事业与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正式进入规范化管理的有序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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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救治他人。可以到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填写并递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2)也可以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odac.org.cn 或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线上登记。
登记完成,将获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实体或电子登记卡。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编辑:
谭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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